但娇气得挺可爱的。
知道她爱干净,便没再强求,两人一前一后走着,男人时不时回头叮嘱,“仔细脚下,看清楚再迈脚,别摔了。”
没多久,两人来到河边,河边的芦苇发出沙沙轻响。
站在芦苇飘荡的河边,宋砚洲目光如炬,扫过河面的每一处波纹。
“鱼群喜欢逆流觅食,暗流附近最容易聚集。”
叶西西站在他身后,手电筒的光晕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。
说着,他伸手握住竹篓的麻绳,手臂肌肉紧绷,轻轻一甩,将鱼篓安置在河边一处水草茂密的地方。
篓口的倒须错落有致,在浪花里轻轻起伏,宛如一排张开的细牙,等待猎物自投罗网给。
做好这一切,宋砚洲蹲下身撩起河水仔细洗干净手,起身接过叶西西手上的手电筒,见她的发间沾了片芦苇花,伸手替她摘去,指尖在乌黑油亮的发间多停留了几秒。
“明天破晓时来收,那时候人少。”
现在是公社化社会,村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公共所有,河里的鱼也是。
虽然大家彼此都心照不宣,偶尔抓几条鱼什么的算不上什么,但最好还是低调点。
而且这年代人民缺衣少食的,河里的鱼早前闹饥荒的时候就被大家快捕光了,后来生产恢复后,河里的鱼似乎也学精了,机敏得很。
长得大的鱼都是身经百战的,拼了命地往河水深处躲,水性不好的人根本接近不了它们。
哪有那么容易就能抓到鱼。
叶西西能撞到两条卡石头缝里的大鱼,已经算是踩了狗屎运了。
哪里还能天天捕到鱼吃?
如果是这样的话,青禾村的村民还不得整天扎堆了往河里冲?
宋砚洲带媳妇儿来捕鱼,一方面是知道她在城里长大,没有过用竹篓捕鱼的经验,看她那兴奋跃跃欲试的小模样,不忍心打击她的兴致。
另一方面也是想着,等连续几天都捕不到鱼,小女人便也会歇下心思,不再一门心思往河边这种危险的地方挤了。
宋砚洲的算盘打得不错,但第二天一大清早,就被啪啪打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