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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完结

她说错了,回去的晚,他的爹娘也不会心疼,孩子太多,他这样天生瘦弱的,死在外面最好。!暁*税¢宅. ′已,发*布.嶵?新?蟑¨結?

后来他常去镇上卖东西,很多次都能在街上碰到她,知道她家里做着很大的生意,知道了她的姓名,岚烟,他那时还不识字,不知道她的名字是哪两个字,只知道这名字念起来很温柔。

她时常来买他的东西,几根刺瓜,一袋花生……他知道这些东西对她来说都没什么用,她只是想帮他。

后来闹饥荒,家里商量要卖掉几个孩子,他偷听到爹娘头一个就打算卖掉他,于是在夜里揣着那三个铜板跑了。

他连夜跑到镇上,来到许家气派的大门前,在门口的石狮子下蹲坐了半夜,最后把一捧紫色小花放在台阶下。

带着一个破碗,他一路从绍兴乞讨到省城,在码头干了两天苦力,一群膀大腰粗的汉子们中间,面黄肌瘦的他格外显眼,但他仍吃力地扛着货物,从未倒下。

后来来了个卷发络腮胡的老人,问他愿不愿意跟他去细叶城。

老人叫伊桑,说看重他的那股子倔劲,想收他做徒弟。/山?芭·看^书\罔_ _埂′鑫~罪?全-

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,但伊桑说管他吃住,还教他认字,贾徽便背上烂包袱同他北上。

走了无数的路,甚至还穿越了一片荒无人烟的沙漠,他们终于到了细叶城。

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繁华的城镇。

细叶城位于边境,同金国交界,两国战乱不断,但规定了此处为商贾交流之地,战火不可波及。

城中有像他一样乌发黑瞳的中原人,也有像伊桑一样卷发蓝瞳的金族人,他还见过金国的小王子纵马来城中游逛,宝剑上的石头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。

这里富贵,和谐,又暗流涌动。

他陪着伊桑在细叶城住了十年,伊桑教会他识字,他学会的第一个字就是“许”字,可是他仍不能写出她的名。

伊桑做的是茶叶生意,从中原收购上好的茶叶,再卖给城中的金族人,他无儿无女,见贾徽投缘,于是将一身经商的本事全数传给了他。

待伊桑病逝后,贾徽处理好他的丧事,便带着商队一路南下。′s·a~n,s+a^n_y+q/.-c*o*m+

他日夜兼程,路上马都跑死好几匹,跟着他的老伙计们都不理解他为何如此焦急,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是多么迫切地,想再见她一面。

可是当他回到了绍兴,许家的旧宅早已卖给了他人,门口的石狮子换成了貔貅,他听那家的仆人说,这宅子的前主人犯了事被砍了头,不吉利,得用祥瑞貔貅来镇。

多方打听才知道,许家被牵连进了私盐案,家中男丁悉数砍头,女子没入贱籍。

又听人说,她的未婚夫中了进士,听说她家里出了事,已经同她退了亲。

他四处打听她的消息,可就是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。

贾徽不明白,许岚烟那样好的人,为什么要经历那么多的劫数?

人人都说好人有好报,可见这不过是句安慰人的假话。

作者有话说:

晚安宝子们,么么哒

第44章 岚烟

他最先去了林家。

他知道许岚烟有一个未婚夫, 年纪轻轻中了秀才,其父是衙门里的小吏,地位比普通百姓高一等, 但家中其实不甚富贵,许家每年资助林家许多银两, 只等着林恪中了举就成亲。

多年前他远远地见过林恪,比他高大,惯常穿一件靛蓝色的竹纹棉袍,每回去书铺里买书, 都要仰着头让掌柜的将书送到他家里。

一晃许多年过去,林家早已从小巷里搬了出来, 住进了城东大街的大宅子, 铜门刷着红漆,彰示着主人的富贵。

林恪中了进士,如今已经是一方父母官, 在隔壁县任上,林府里住着他的父母一众妾室。贾徽在林府门口蹲守了半个多月,直到把府里所有女人都看了个遍, 确认没有一个是许岚烟。

他一边气愤林恪抛弃许岚烟,又担心她的处境。

有林恪护着,她好歹能好好活着。

绍兴的青楼也被他找遍了, 可没有就是没有。

贾徽在绍兴和细叶城之间来回奔波,找了好几年, 都没有消息。

后来因为和金人的一桩生意,他被卷进了一场人命官司, 在牢里关了好几年。再出来时, 家产已经被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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