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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9章 腐刑

石痕颤抖着接过木范坯,断指处剧痛钻心。他被押回陶窑,在圣武士监视下,用混合了熔融旧范骨渣的“神泥”开始翻制新的陶范。烧制过程在恒温窑炉中进行,窑火映照着他彻底绝望的脸。新烧制的“圣范”颜色呈现一种诡异的灰白色,质地更坚硬,纹路更深邃,被重新供奉在范法台的神龛内,钥匙由草叶和石根掌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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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此乃‘圣范’!铸币…唯一之…真形!非持范旨…不得启!私触…熔身…入范!” 绝对的铸币权垄断被再次强化,并融入了石根的个人符号。价值的标准被彻底锁定。

* **“范吏”的砧板(金融的刽子手):** 草叶从法鉴司(熟悉旧律)、酵吏(熟悉标准)、以及心狠手辣、对“私利”异常敏感的低阶监工中挑选出十人,组成“范吏”。赋予他们切割价值的恐怖权柄。

* 身着特制的、暗金色、毫无褶皱、缝线笔直如刀、散发着金属冰冷光泽的麻布制服“范鉴服”。头戴插着微缩青铜“法轮”权钱模型的骨冠。

* 配备特制的青铜“验范尺”(刻有发丝级刻度)、青铜“断私锤”(锤头一面刻“公”一面刻“私”)、骨质“记账骨板”(记录所有官方交易与配给)、以及用于执行“范刑”的特制青铜砧板(即范法台本体)。

* 拥有随时核查、登记、没收任何人(包括核心战士、吏目)所持一切物品(食物、工具、衣物、乃至身体本身)并强制赋予其“官值”(由范吏主观判定)的权力。拥有对任何未经登记的物品转移(无论交换、赠与、拾取)定义为“私值交易”并处以极刑的权力。拥有监督铸币厂(仅允许使用“圣范”)运行、回收旧币、发行新币的权力。

* 月俸。固定十枚“新权钱”(由新圣范首批铸造)。优先享用所有“优品”。对罚没的“私值”物品拥有优先处置权(实则为变相私占)。

**铸币律的獠牙:价值的刑律**

当第一批由新“圣范”铸造出的、暗金色(因掺入金粉)、边缘锐利、正面“法轮”纹、背面“石根”符的“新权钱”被运至范法台旁时,当范吏石算用冰冷的验范尺仔细测量每一枚钱币的直径、厚度、孔径、纹路深度时,一场针对所有价值的格式化与熔铸开始了。¢第¨一?墈\书-旺¨ ·冕~沸\跃,黩?草叶颁布的《陶范铸币典》条文,被用烧红的青铜凿,重重叠加刻在范法台青铜砧板边缘,覆盖在旧的《陶模货币法》之上,字字如同金属烙印。

* **价值唯一标准:** 唯持“范旨”启用“圣范”所铸之“新权钱”,方为合法价值符号!旧“权钱”即刻废止,限期上缴,逾期持有者…熔身铸新钱!私藏铜锡、私制范具、私铸钱币(无论何种形式)者…凌迟!骨灰…熔入新范!

* **万物皆有官值:** 沟壑一切人、物、行为,皆由“范吏”依据《铸币典》细则(细则繁复如蛛网)赋予唯一“官值”,记录于记账骨板。凡物品未登记、价值未标定、或标定官值与范吏判定不符者…皆为“私值物”!刑罚如下。

* 持有少量私值物:没收物品。鞭笞十。官值减半。

* 持有中量私值物:没收物品。剁一指(对应“削值”)。

* 持有大量私值物:没收物品。凌迟!家产充公!亲族为奴。

* **交易即罪:** 凡未经范吏登记、见证、抽成(通常为交易物官值一半)而进行的任何形式物品转移(包括交换、赠与、借贷、拾取不报)…皆为“私值交易”!买卖双方同罪!刑罚依转移物品官值参照私值物刑律加倍。

* **举报重赏:** 凡举报“私藏”、“私铸”、“私值交易”线索,查实,赏“新权钱”五枚。免举报者全家当年一切债务(生存配给折算的债务)。

* **范鉴无谬:** “范吏”所量所判,即为神矩。不得质疑。不得申诉。违者。视为亵渎圣范。处“全值熔铸”之刑(全身投入铸币熔炉)。

**范刑的洗礼:**

范吏暗金笔挺的身影如同移动的金锭,他们的验范尺所到之处,任何不符合“官值”的存在都被视为必须熔毁的杂质。

* **窝棚的“清值”:** 范吏石狡带队深夜突袭奴隶窝棚区。记账骨板核对每个奴隶的“官碗”、“破麻片”等寥寥几件“官值物”。

石狡的目光如同探针,扫过窝棚角落一堆充当枕头的干草。他踢开草堆,露出下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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