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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默了一下后,他又说道:“但你知道的,你不可能一直骗下去的,就像我,别忘了你嫂子为什么和我离婚,我们甚至还有了个孩子。”
血缘的结晶都不能挽回欺骗的后果。
我哥是真的想我安定下来。
我还是没说话。
“没想好也没关系,”我哥说,他不介意我一时的沉默,“反正你到时候还能回伦敦,就算被抓进阿卡姆,我也会想办法把你带出来,我们互为后路。”
……
挂机了。
黑掉的手机里只有我的脸。
我又回到镜子前,凑近了看,黑色的发根长出来了一点。
送到旧公寓又送回这里的染发水快递就在我手边,我在犹豫,还要不要再补一下发根的红色。
第42章 谁要当你兄弟 手……
手头上的东西让我表情陷入了空白中, 我一时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。.8^4\k/a·n¨s·h`u\.`c/o*m_
我哥和他的合作伙伴的失败历经就在眼前,我不想过上像他们那样相对失败的人生。
但要怎么做才能更好一点呢?
我暂时还没想好。
那就先跳过吧。
我把它放到了镜子后面的储物柜里。
迪克去了哥谭,我又摸了一下耳朵, 我应该要去做点什么, 他如果给我戴上了耳钉,那我很快就不能再去那里了。
我出门, 没有车就很麻烦。
但无所谓,布港的地下环境和哥谭一样, 也是错综复杂的,而我的公寓在地段很好的市中心,离地铁站很近,我看了眼地图,坐了几站地铁后下车。
布港的地铁没有防护栏, 晚上也没有多少人在。
整个地铁站又高又空空荡荡的, 像是回到了小时候。
天气还没有回暖,布港地下很潮湿。`萝_拉¢小/说¨ *最-新¢章?节?更_新_快*
有几个流浪汉直接裹着破衣服躺在地上,黑黑的, 脏脏的,像是城市还没来得及清埋的破烂盆栽,上面不仅有泥土,还有被路人随手扔掉的垃圾。
散发着隐隐约约的恶臭味。
几个等候地铁的人零零散散地站着,离他们很远。
我跳下月台,直接到轨道上,没有人对此有意见。
我往轨道的深处走去,突然身后有人叫我:“嘿,小哥——”
我回头,好奇地用表情询问他——一个流浪汉。
周围那些漠不关心的人终于抬起了眼, 也开始关注我们之间的发展。
“如果你不会再上来的话,能不能把你的大衣给我?它看起来很不错。”他说。
我笑了一下,声音和布港地下的温度差不多,我说:“你就呆在这里,冷死吧。”
我讨厌流浪汉,虽然有很多影视作品都会展现主角对流浪汉的善意,但我不是主角,我就是那个流浪汉,我知道他们整体上有多恶毒,有多卑劣。
因为我就很恶毒,也很卑劣。
我和我哥都是好运的社会渣滓。
我很清楚这一点,于是我不再理会,直接转身进入了更深的黑暗中。
布港有地下有原住民,他们与阳光互斥,只能在地下发展自己的世界,而人类因为地面空间有限而发展出来的地铁,也成了他们的便利通道,但现在,它变成了我的便利。
我进入了地铁的某个应急门里,并不着急,脚步声回响在潮湿的通道中,影响不到我,我心里有目的地。
——我心里有目的地。
迪克。
迪克·格雷森。
理查德·格雷森。
夜翼。
他是我的。
粗大的电缆从地下涌出来。
朝着一个方向延伸。
我跟着电缆走,很快,更多的电缆不断出现,它们并在一起,一起指向一个方向。
我旧公寓的地下,那些非人类生物聚集的地方。
要监控一个城市,甚至两个城市,仅靠一台电脑是不可能做到的,而且很容易被人发现。
我必须保证自己的视线足够隐蔽,否则会打扰到我那喜欢在高空跳舞的恋人。
我坐到了椅子上,很可惜,这里因为要不中断地运行,温度和湿度又比较高,实在是不适合把罗宾团团们放在电脑旁边。要不然我就可以被罗宾团团们围着看它们的本体了。
泛光的电子屏照亮了黑暗中的我,我擅长在人群中找到迪克的身影,他现在正在——星辰实验室。
我喜欢那个实验室,不仅是我能经常进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