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到大女儿的肯定,李彩玲高高兴兴的把后面写的故事给她看,还说了下后来的读者来信:
“大家都说我后面写的没有第一篇好,让我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呢。^7^6′k·a.n·s^h_u_.¢c_o?m¢”
段丹青看后觉得果然是经过大众目光考验的,这几篇故事其实也不错,至少构思上比报纸杂志上的其他故事要精彩些。
但和第一篇的惊艳比起来还是逊色不少。
大概是第一篇写的时候是包含着怨气写的太过真情实感。
至少段丹青看完第一篇后就觉得以后要管好自己的嘴巴,不能随便对别人说三道四。
之前臭骂李彩玲的读者后来没再写信骂她,估计也跟她是同样的感觉,怕自己因为嘴臭倒霉。
人家影视公司显然也没眼瞎,就看上了第一篇。
香港的鬼片一直到四十年后都广受好评,还有一群死忠粉隔三差五的回味。
至于现在,因为投资少利润高,还一直有死忠粉,一直在影视市场里占据很大一部分份额。
段丹青兴致勃勃的说道:“妈,要不你把你的影视版权再卖一份给我好了。”
“我有个朋友也是开影视公司的,在米国那边。”
“回头咱们可以看看两边拍的哪个更受欢迎。¢兰~兰*文*学\ ′首~发~”
李彩玲对自家孩子很大方:“咱们一家人,你想要尽管用,不用跟我说。”
段丹青:“那不行。”
“公事公办,咱们该怎样就怎样,你等等,我给那个朋友打个电话,问问他的意思。”
结果夏洛克一口回绝:“不行,不要。”
“你们华国人写的东西跟米国的文化价值观念不一样,在你们那边受欢迎的东西,在这边不一定能行。”
“亲爱的,我赚点钱不容易,你就别惦记我口袋里这仨瓜俩枣了。”
确实想从夏洛克手里抠点钱的段丹青:“你别后悔。”
夏洛克:“我肯定不后悔。”
段丹青:“……”
啊啊啊啊。
好气。
这家伙真的是,用时朝前不用时朝后。
交情再好,涉及到钱财,立刻变成斤斤计较的精明商人,一点面子都不给。
被拂了面子的段丹青尴尬的放下电话:“妈……”
英语比母语还利索听了个清楚明白的李彩玲忍不住捂嘴轻笑:“没事的丹青,你朋友的顾虑我很理解。”
“就像你跟我说那本书在米国的销售情况不太好,我也没有伤心一样。?g`o?u\g!o¨u/k.a·n?s¨h?u~.`c_o?m^”
“我都知道。”
“毕竟我是华人不是白人,写不出受那些外国人欢迎的故事很正常。”
“而且,我也不喜欢为了迎合他们的喜好就故意写他们喜欢的故事。”
她展颜笑道:“咱家现在你爸挣钱越来越多了,我不用太勉强自己去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。”
段高明的英语培训班真的开对了。
现在的香港,几乎人人都想说一口流利的英语。
就算不会说英语,也必须要会几个英语单词来装逼。
为什么会出现city不city,care不care,一起去喝coffee这种中英夹杂句式?
就是因为香港人想装逼引领起来的潮流。
段高明的英语培训班,可不光有学生,还有参加工作的白领,需要英语装逼的不会英语的精英阶层,还有暴发户们等等。
总之能出得起昂贵的培训费的成年人占了至少三分之二。
完全不是段丹青当初想的以学生客户为主。
甚至因为业务范围扩的太快,段高明不得不往塘人家打电话,多薅了几个在为生活发愁的兄弟朋友。
其中一个甚至还是个金发碧眼的老外。
老外不是别人,就是把段高明捞出来的那位大佬的子侄。
这家伙交了个女朋友,没想到是敌对帮派的三把手的情人。
双方因为一个女人本来已经缓和的关系再次紧张起来。
人家坚决要把这家伙废掉。
大佬当然不想自家的子侄变成废人,就承诺把他赶出美国,再也不让他回来。
对方本来是想让大佬把人赶到非洲去吃土的。
恰巧段高明跟大佬联系了,大佬灵机一动把人丢到了香港。
毕竟要说距离,地球的另一面可比非洲要远多了。
再说大佬还给了段高明权利,只要这家伙在香港死不了就行,敢惹事儿就往死打。
是让对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