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不怕死地猛练,在几年时间硬是练出了一套独特武艺。
“呼~~~呼~~”雷加的身体跟着呼吸的节奏轻微晃动,耐力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。
在赫伦堡时雷加就观察过,四个佣兵都穿普通衣物只有一人穿皮甲,还非常破旧,存放在餐厅门口的兵器也是铁质的普通货。
又从他们的动作上分析出,这些佣兵以前多半是农夫,连那条恶犬也是个只敢叫唤不敢下口咬的怂货。真要是像他们嘴上说得那么厉害,早就立下功劳被某个贵族封为骑士,还用得着当佣兵过苦日子。
而雷加跟着雷妮亚衣食无忧,从小接受骑士教育。骑士是什么,他们一生不是在训练就是在为贵族打仗,是这个世界的职业军人。庄稼把式凭什么能和苦练多年的武艺相比!
这群佣兵靠着人数优势装模作样,一副凶狠样子欺负一下平民还行,真遇到成队的骑士,他们就是一哄而散的乌合之众!
血条、武艺和佣兵的无能,这就是雷加的优势!是雷加敢一个人来杀这些佣兵的底气。
“我尼玛!”雷加破口大骂,一支箭矢扎进了自己的大腿。
“给我射死他!”刀疤脸大喊大叫招呼手下。
瘸子佣兵嘴里吐了一堆白沫,死了。另外断手的两人也开始翻白眼,全身颤抖痛苦地喊着剑上有毒。
“有种别用弓箭!”雷加朝他们冲过去。
六人也朝树林里退去,手上全部拿起了弓箭对着雷加一顿猛射。
“我尼玛!”
雷加又骂,刚刚挥舞长剑格挡射来的三根箭矢,一根也没挡到全扎在了身上。
距离太近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,这么多人打一个还用弓箭。
血条战士不是无敌,刚才的一阵对拼就耗掉了一半血条,被箭射多了真的要死。
既然无法近身,雷加转身便往山下跑去,准备到自己熟悉的地方伏击他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