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到了爷爷莫名就有些伤感。虽然我不是他们的亲孙女,和他们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但是,我的爷爷却为了我舍弃了自己的性命。
“那里真的有仙女吗?”我问阿角。说实话,对于阿角口中的仙女我还是很感兴趣的。若是碰巧她能治得了我的病。那我也就不用再这么颠沛流离的拼命。只要在家里和奶奶平安幸福地度日就好。
“有的。就像山神一样。仙女也是真实存在的。”
古代人们对于神灵的笃信甚至超过自己的父母。所以,那段历史,便是我们神学发展最迅猛的日子。
“阿角,那些尸体都处理好了吗?”谷泽宇突然转头问阿角。好像没有之前的寒暄,这种问题就没有办法问出口。
“处理好了。”阿角的情绪有些低落。
“我们村里的男丁是越来越少了,这样下去不是办法!炽人肯定还是会对我们发起进攻的。如果实在不行,我们只能迁徙。”愁容一点一点爬上了阿角的脸。
“迁徙?你们在这里都住了上百年了,往哪里迁徙。何况,外面的世界也是兵荒马乱的。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哪里都一样。 ”谷泽宇说着拍了拍阿角的肩膀。“有些时候,适当地死亡也是长久的为了生态平衡!别那么悲观!”
说实话,如果这个时候我是阿角的话,我一定会和口无遮拦都谷泽宇翻脸的。感情死的不是他的家人。
“那些炽人为什么要进攻你们的村子?”我问阿角。
“你们知道炽人的来历吗?”阿角看着我。
我对阿角摇摇头。
“其实,很早以前,炽人就是狼族。狼族应该是所有动物里最聪明,勇敢,团结的民族。时间一长,他们中非常聪明的那一支便进化成了炽人。和人类智商差不多的一个物种。”
没想到,阿角居然还懂得进化论。
“人类最擅长的是什么?”阿角又问。
“人类最擅长的就是杀戮和掠夺!所以,作为狼族的分支炽人,他们即有狼族的勇敢和野蛮,也有人类的聪明和占有欲。所以,我们之间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。何况,在他们中间,有一种传言,如果吃了人类的骨肉,就可以变得更长寿。”
理论上,我非常认同阿角的说法。人类最擅长的确实是杀戮,掠夺,占有欲。例如我们今天的漂亮国。人们好像总是在想法设法的壮大自己族群的同时,消灭自己的同类,这样,人类越来越少,越来越少的人类或许又会被另外一种外来文明所代替。所以,得出结论,最终消灭人类的只能是人类自己。
然而,在情感上,我并没有办法面对这样的一种无休无止的掠夺和战争。在我看来,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简直是生不如死。所以,我很佩服阿角以及阿角他们村里的所有人。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,还能勇敢地,坚强的,乐观的生活。
“也就是说,在今后漫长的日子里,你们都将会面对炽人无休无止的侵扰。都将会随时准备牺牲?如果是这样,我还是比较认同你提出来的迁徙的主意。”我表明我的看法。
“迁徙又岂是那么容易的。何况,这里有炽人,可是谁敢保证别的地方没有别的什么人?而且,这是我们先祖争取来的地方。不到万不得已,谁都不想离开的。”
我看得出来,其实,阿角也很矛盾,他一方面心疼他们死去的村民,另一方面,又舍不得现有的一切。舍不得这一片土地。其实,这是中国人的通病。那就是恋家,我们比任何种族都热爱我们的故土。没有之一。
我们和阿角又聊了一会儿天,阿角便离开了。因为村里的变故。我暂时被阿角安排,住在了谷泽宇的山洞里。
虽然,男女授受不亲,但都是江湖儿女,也就没有那么许多的讲究了。